“好!”望舒爽快地应下,抱起小碗,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吃过早饭,乔薇包了两斤松菇与羊肚菌,送孩子们上学时一并给老秀才送了过去,因孩子们赶着上课,她忘记提醒老秀才松菇润肠,不能一次性吃太多。
之后,乔薇将小俊哥儿抱去了赵家,自己则带着农具去了高粱地。
胤王主仆与许世杰虽然讨厌,但有一说一,锄草还是锄得挺干净的,乔薇前前后后检查了一遍,除了几株刚冒出头的顽固性杂草之外,再无其它。
种高粱最害怕的不是杂草,而是蝗虫,也就是俗称的蚂蚱,那东西繁殖快、食量大,若是高粱地里招了它,收成就黄了。而今年雨水少,正所谓久旱必蝗,乔薇就更担心会有蚂蚱来祸害她辛辛苦苦种植的高粱了。
乔薇每日都会带着小白在地里巡视一遍,小白对蚂蚱敏感,一点点虫卵都能找出来,就是十亩地那么大,跑得好辛苦。
今天还被揍了,小白有情绪,不进高粱地。
乔薇:“进不进?”
不进。
乔薇从篓子里拿出一块自己做的香芋甜糕:“进不进?”
进呀!
小白抱着甜糕,开开心心地进啦!
一人一兽捉蚂蚱捉得热火朝天,久不露面的许世杰又来了。
“娘子!”他扬起大大的笑脸,“我又来看你啦!你在干活儿啊?我帮你啊!”
乔薇不咸不淡地睨了他一眼。
许世杰笑道:“娘子是不是生气我这么多天没来看你呀?娘子你听我解释嘛,我一直都想过来的,但我老爹生病了,我要给他端茶喂药,他的病一有起色我便赶来看你了!”
乔薇自高粱叶上抓了个小蚂蚱:“说的好像我很稀罕你似的,许公子,入戏不要太深。”
许世杰摸了摸鼻子,故作嗔怒道:“娘子说什么呢?我是你相公啊,你不稀罕我稀罕谁?”
乔薇亮出匕首:“你再把相公挂嘴边,信不信我一刀宰了你?”
许世杰吓得往后一跳:“娘子莫冲动!”
“娘子也不许叫!”
许世杰闭了嘴。
虽不知这家伙是哪儿来的江湖骗子,竟知晓她那么多事,但从前留着他是为了给胤王那个王八蛋添堵,最近胤王不来了,许世杰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乔薇晾了许世杰一会儿,许世杰自讨没趣,但又不好就此离开,毕竟林妈妈开的天价陪嫁真的很诱人呢,也毕竟乔薇真的很漂亮的,两个小萌宝也是巨大的潜力股呢?娶了这个女人,简直像娶了一座有待开发的金矿,是个男人都不会放弃的吧。
而且一段日子相处下来,他是真有点小小的动心。
他见过的女人,或是像他娘一样软弱无能,或是像他的丫鬟一样温柔似水,亦或是像他的嫡母心机深沉,唯独没有小乔这样的,潇洒、霸气、不矫揉造作,关键时刻能像座山挡在家人面前——
他不会承认,和小乔在一起,就是超有安全感。
乔薇不理他,自顾自地在高粱地里找蚂蚱。
许世杰狗皮膏药似的黏上来,突然一条菜花蛇自他脚边游过,他吓得上蹿下跳!
很快,两条,三条,四条……
菜花蛇结阵朝这边爬了过来,许世杰拔腿就跑,一口气跑出了高粱地。
乔薇冷笑,几条没有毒的蛇就虾成这样,还妄想娶她?知不知道她每晚都和毒蛇过夜?
小白大摇大摆地晃过来,秀了秀肱二头肌,小爷厉不厉害?
乔薇一巴掌拍上它脑门儿:“干活!不许偷懒!”
自高粱地回来已是中午,罗大娘他们也全都回家了,堂屋里坐着一个人,穿暗纹锦服,身材高大,气质沉稳,肤色略有些青玉一般的白色,比正常男人显得阴柔许多,罗大娘听说他是京城来的,忙拿出了家里最好的茶叶招待客人,可不知是错觉还是怎么,与他在一块儿,罗大娘总有股紧张的感觉。
乔薇的眸光在他身上落了落,微微惊讶,面上却不显,笑着道:“崔老爷驾临寒舍,真令寒舍蓬荜生辉。”
崔总管循声侧目,看到农妇打扮的乔薇,稍稍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什么蓬荜生辉,乔夫人快别埋汰我!”
“是认识的啊。”罗大娘凑近乔薇,小声说,“不是外头来的骗子啊。”
不怪罗大娘多心,实在是乔薇的生意越做越大,免不了一些人心怀不轨,要上门讨点便宜。
乔薇点头道:“是我在京城认识的贵人,天儿热,干娘帮我们煮一碗绿豆汤吧?”
“好嘞!”罗大娘去了厨房。
乔薇去后院打水洗漱了一番,又回屋换了身干净衣裳,才出来与崔总管谈话:“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崔总管含笑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杂家找你,自然是有事了。不过你住得也太偏了,让杂家好找!”
乔薇笑了笑。
崔总管又道:“皇上赏了你这么多银子,你怎么不找个好点的住处?”
罗家的住处在村里已经算条件很好了,又大又敞亮,有三间正儿八经的卧房,一间大堂屋,一个后院儿,厨房与柴房连着,并一个大猪圈与鸡圈,屋舍后绿竹交错,空气怡人。只是在崔总管看来,那么有本事的女人,应该在城里注更大更好精致房子才对。
乔薇笑道:“我山上在建房子,很快就能建好了。”
“我说呢。”崔总管喝了一口茶,切入正题,“杂家这次来,是想与你谈笔生意。”
“哦?什么生意?”乔薇来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