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能呢,咱们特战队的人,下手最有分寸了。”
“对了,还有一事。明日,你安排几个机灵的人,着便装去四个城门口和城内转转。统计一下,这石城县一天能收多少入城税和市易税、地摊费、巡街辛苦费之类的杂费。”
“啊?”丁大顺愣住了。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用问那么多,按我说的吩咐下去,到时候,执行这项任务的人一看便知道什么是入城税、市易税、地摊费还有巡街辛苦费了。”
“诺!”丁大顺抱拳应下。
——分——割——线——
赵云泽回到县衙时,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了。他直接去找房遗直。
房遗直正在内堂查账,算盘打得噼啪响。
“房兄,你可曾在账本上看到有入城税、市易税、地摊费还有巡街辛苦费的进项?”赵云泽问房遗直。
房遗直想了想,道:“账本中只有租庸调赋役和商税的记录,未曾见到大人所说的这些杂费。”
所谓“租庸调”,是唐初实行的税收制度。这项制度,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唐初,朝廷对百姓按丁给田,每个家庭,根据成员性别、年龄的不同,分别授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同时,百姓负担税赋和徭役。
普通百姓,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授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授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授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授田。士族阶层田地授予另有规定。
上述规定中,需另提的一个现象,那就是寡妻妾可以授田,一般妇女不授田地。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人不喜欢养女儿的一个原因。
租庸调税制,包括三项:租,是指谷物赋税和徭役。按人头收取,每丁每年向朝廷缴纳粮食二石。此外每丁每年还需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两天。
如果不服谣役则可以纳绢或布替代。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若国家有事须增加服役者,凡加役十五天,免“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俱免;每年的额外加役,连同正役,不准超过五十天。
调,是指特产税。根据当地种植非粮食作物的种类收取。每年缴纳绢(或绫、拖)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租庸调税制的收取对象,只是普通百姓和杂户家的男子。妇女、以及官户(贱民阶层),工商业者、道士、和尚、女冠、尼姑等,因为授田数量很少,并不负担税赋徭役。从商的,另需缴纳商税。
赵云泽听了房遗直的话,心中了然:果然如孙思邈所说,这些杂费,就是石城县衙的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