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2 / 2)

再嫁小夫郎 SJ姣儿 2625 字 6天前

半响,虞琇沔忍不住赞叹“果然好琴艺,只是不知为何这青竹公子如此伤心?”

为他斟酒的姑娘笑的有些牵强,来这楼里的多是命苦的。不似千年后,不少年轻貌美的,为了钱,心甘情愿堕落。

“青竹公子本与一富商相爱,那富商本要为青竹公子赎身,可谁知…那富商忽然破产,自身难保,自寻短见,临死前固然给了青竹公子一大笔银两,可青竹公子乃是我们这的台柱,没人撑腰,就算有钱也赎不了身。”

“倒是,可怜的。”曹思慕轻叹。

不过随后便没再放在心上,该怎么玩闹便怎么玩闹,今日他们是来寻开心的,不是为谁解忧愁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他们也不是看着可怜便会出手相助的。天底下比青竹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若是如此怕是帮都帮不过来。

曲子听过,饭菜也吃好了,便换座雅间。这云霄楼楼高,又占了好位置,挑开窗帘便能瞧见江上景色,以及那一轮明月,最是漂亮不过。

而江河上却还有花船,静静聆听还能听见歌女婉转的歌儿声。

曹思慕点的一个擅琵琶,一麟儿抱着琵琶弹着曲,还有肖腾点的那姑娘斟酒献唱,玩闹到后来更有几个大胆的脱了外套,半裸着献舞。

因有安夕瑶事在前,虞琇沔就算许着曹振淩去青楼都心中难安,如今陪他一起来原以为自己心里能放下,可谁知依旧不安的厉害。明知不该,自己都来过几次青楼,可曹振淩一个官位不低的世家嫡子,居然一次都没来过这种地方,实属不可思议。

这次蠢东西求着自己一起来,见见世面,他这个作为夫人的就不该阻拦。世间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他为了自己不纳妾,不要子嗣,甚至,甚至连青楼都没去过,要开眼界都是求着自己一同去,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有什么道理不安心?

虞琇沔心里不住的鄙视着自己,他看不起自己,更觉得愧对曹振淩对他的纵容和信任。却又自私自利的享受着曹振淩给予他一切,自由,宠爱,尊重,平等。

他想,或许就是太在乎了,越来越多的在乎堆积的让他越来越想看住曹振淩,决不许任何人去触碰属于自己的曹振淩。

当年林景辉带回安夕瑶时,他愤怒,不甘,甚至觉得林景辉丢了他的脸面没信守当年的承诺,可饶是如此他还是留下安夕瑶。

可虞琇沔知道,这一切若是发生在曹振淩这蠢东西身上,自己怕是真不知会做什么。

曹思慕说得对,后院悄无声息死一个人,根本不算什么,也没人知道……

虞琇沔想着,却被人忽然抓住了手。

“琇沔,琇沔你看着跳的真好看,你什么时候也给我跳跳~”曹振淩眼馋的瞅着自己。

就好似没吃饱的蠢狗,对着主人摇着尾巴打转撒欢。

虞琇沔看向那跳舞之人,是个麟儿,身段柔美,眼睛明亮,如今穿着半透明的纱衣扭着身段瞎跳呢。

分分钟明白这蠢东西脑子里想什么…刚才那一份愧疚一份感慨顿时被狗吃了。

“琇沔,琇沔好不好,好不好么~咱们两瞧瞧的,在房里偷偷的么~”曹振淩为了扣肉能特不要脸!一近一米九的大男人,虽说才二十,可就能对自己媳妇撒着欢买着萌!

“为什么不是你跳?!”虞琇沔咬牙切齿的问。

可谁自曹振淩停着一愣,转而正儿八经的考虑了会儿才说“夫人要看?那明儿我就去买纱衣,夫人喜欢什么什么颜色的?我是喜欢红色的,大红色!再去买两个耳朵如何?”人兽这个梗,也是非常赞哒~忽然想到带着耳朵,带着铃铛,带着尾巴,把自家夫人扑到了,到处啃到处咬,最后吃了自家媳妇…想想就老刺激的!

“你!你!”虞琇沔被他不要脸的自白弄的浑身发烫,又是尴尬的。

曹振淩却皮厚肉粗,好不要脸的说“夫人不喜欢这个的话,那要不我们学学这?夫人当一回嫖客,点我来伺候?”

虞琇沔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那小夫郎,真是,真是不知道说什么“若我真要点,会点你?不是眼瞎了是什么?!!”咬牙切齿到。

“哦,夫人要玩蒙着眼睛的啊?可行~这我早就想试试看了~”曹振淩一个扭曲事实,分分钟给自己带来丰厚的福利。

…虞琇沔给自己倒了杯酒,压压惊……

不过晚上回去后虞琇沔还是决定就算有些疲倦有些糟心也得犒赏犒赏这个在青楼中目不斜视的蠢东西,更何况,那些梗…等有时间,蠢东西想玩自己便陪他胡闹两次,也没什么,更何况想想还真挺带感…果然和那蠢东西呆的时间越久,自己也越来越不着调onz搂着蠢东西的脖子,亲了口。

曹振淩和打了鸡血似的,压着他夫人就死命折腾“媳妇最棒了,媳妇,媳妇~~~~”

半响,方能喘气的虞琇沔有些不解的拽了拽曹振淩的耳朵问道“思慕今晚这举动…”一晚上就光顾着点的小倌臀部了“自然我会让肖腾等人乖乖闭嘴。”总觉得他们这一行人后,那小倌的臀部都能肿一圈。

“没事儿,我们家的都喜欢屁股长得好看的~”曹振淩被拽着耳朵,顺势倒入自家媳妇怀里,舔了舔小肉粒“不单单喜欢屁股好看的,这好看的也喜欢~”有肉吃的日子就是不一样~曹振淩整个人荡漾的搂着虞琇沔各种舔,心里却在盘算什么时候把东西买齐了,之前在青楼说的梗,想着法子一个个实现喽!

后者嫌弃的仰着头考虑…还是打死了吧。

在凉城吃吃喝喝瞎闹腾三日后便启程去下一处,因着为了玩闹,路上赶的紧,到了风景优美或大城市内,才会放慢脚步玩上一两日。

这出凉城四日,因走近道,所以荒山野岭的。他们一行人武艺高强,自然无所畏惧。

可谁知偏偏还真给他们碰到事儿了,那日一行人停了马车,打算看看不远处的瀑布时,忽然听到打斗声。

曹振淩本不愿接入,可谁知忽然听到一黑衣男子冷声道“这还有路过的,看着三匹马车怕是十来个,等会儿一同杀了灭口!”

这牵连无辜还真是大胆妄为啊!曹振淩双目一眯“既然他们要留下我们的命,就先留下他们的!张志你留下保护琇沔他们。”

一行人里还有三个文弱书生,张志一脸糟心的被留下来看护,顺带还不得不承认,在一行人里,就他最弱!连个小娘们都不如qaq不,绝不是他的错,是曹思慕太彪悍,太威武雄壮了。

曹振淩和曹思慕率先一步抽出长剑冲那行人杀去,邢驰天等人紧随其后。

杀人者黑衣,约二十多个,武艺高强,身手矫健。逃跑者,一辆马车五个护卫,如今只剩下两人苦苦支撑,其中一个还身受重伤。

黑衣者双目冰冷怕是冷血的杀手,本以为只是外出郊游的倒霉蛋,谁知居然是爪牙锋利的狼群,就是那身着粉装的女子都让人无法小瞧。

“你们是何人?!”瞬间,痛失十三个同伴顿时让黑衣人大怒。

“管我们,”曹思慕冷笑“本不想多管闲事,谁知你们这些丧心病狂的居然连路人都不放过!”

这么一听,黑衣者暗叫糟糕,自己先前决定灭口的话怕是被他们听见才如此反扑。

只是,如今为时已晚,带头两人身形矫健力大无穷,随后几个丝毫不逊色,武艺高强,一招一式带着锐利之气,怕不是寻常角色,这次真是提到铁板了!

眼见糟糕,黑衣者心怀愤怒却还有理智,大喊道“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