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 打晕送饭的人,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酒壶里也放了不少,搅和一下,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 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 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 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 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 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 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 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然而他年少, 比不得肥胖的谭爷, 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放在常青手里。
老爷们赏的,玉质极好,死当都能值不少银子。
姜萝匆匆扯了怜雨打算离开,怜雨却顿住了,慢慢走到谭爷面前。
踩住了他的□□,狠狠一跺,再一碾,把血迹擦到地毯上,才离开。
走之前怜雨看了一眼常青,意味不明。
对师兄有些心思又如何……
终究是不同道上的人。
而自己,不管是生是死…都与师兄同路。
姜萝找了个隐蔽处,装作从树后面取出来一个包裹,快速给怜雨化了妆。
看起来十分自然,瞬间就从精致漂亮、面如好女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蜡黄普通的瘦小男人,年纪看上去比原来还要大上一些。
空间里常备了一些物品,姜萝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易容大礼包#
她不愿意受人钳制,也不希望怜雨被磨平了棱角。
先溜为敬。
姜萝自己也涂了脸,看起来粗糙了很多,没有镜子,对自己的脸动手有些不便,但是有怜雨在,有些地方随意指导他快速修一下就成了。
瞬间普通起来。
再换了衣服,就一个普通百姓模样,毫无存在感。
姜萝走路时的姿态也从优雅自然变成了麻木平淡。
怜雨学过戏,走路的姿势依然和普通人不太一样,格外好看一些。
姜萝就往他腿上加了一个铁纱袋,到时候在外面让他装跛子,这会儿还不需要。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姜萝取了些银票,除了购买马匹,还能剩一些,算是报酬。
随意找了处空屋,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就算凑近看,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
“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