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情人眼 是今 2211 字 10天前

她不想违心的拍马屁,又不能真诚的说实话,只好打哈哈:“啊,我不了解霍先生,不敢妄下断言。”

霍易霆脸色沉了沉,斜过来一记意味不明的目光。

江绿汀扯着唇角又呵呵干笑了两下,而后便低了头看手机。

在他面前沉默是金最好,一个不小心说错话,不是伤心就是伤财。

霍易霆突然问:“你怎么不讲你自己编的故事?”

江绿汀心里扑通一跳,抬起眼帘怔怔看着他:他怎么知道她讲的故事是自己编的?

他目视前方扶着方向盘,她也无法看到他此刻的表情,只看见一个英俊的侧脸。

霍易霆唇角微动,淡淡说了句:“你以为,我随随便便就找个人天天给同同讲故事?”

这句话,听说去好似在夸她。

但江绿汀一点也没感觉到高兴,反而受了惊吓。

这么说,他是听过她讲故事了?

眼看她怔然没一点反应,霍易霆的夸赞由暗变明,“你的故事编的不错。”

破天荒听到他夸赞自己,江绿汀愈发的吃惊紧张,莫非,她给霍同同打电话讲故事的时候,他也在听?

一想到那个画面,江绿汀简直要抓狂。

幸好她从来没在电话里说过他的坏话,不然死定了。

霍易霆难得夸人一次,对方木然无任何反应不说,还露出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心情可想而知。

车内再次陷入静默之中,霍易霆开车从来不开音响,而且车子开得非常慢,夜幕中的s市,街道上车流很少,而且朝着东郊的方向,更是空旷无人。他依旧没有提速的意思,不急不缓,慢慢开着。

江绿汀猜想他或许因为出过车祸,所以开车便格外的谨慎,正如她在眉山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之后,便格外的惜命。兰洲已经不在,她若是有个什么意外,她妈肯定是活不下去了。

车子开回霍宅,停在她所住的车库楼下。江绿汀解开安全带,道了声晚安,便去推开车门。

霍易霆紧跟着她也下了车。

车库外铺着方格子小地砖,因为霍易霆走在身后,无形之中江绿汀有点紧张,结果一不小心鞋跟卡在了小地砖的缝里。可惜这一次,霍易霆没有及时扶住她。

她身子往前一扑,差点摔倒在地,裙子还撕拉一声轻响,搞不清楚是那里开了线。

一想到自己撅着屁股趴到地上的狼狈模样,全都落入身后的霍易霆眼中,江绿汀尴尬的都想钻到地砖缝隙里。

她忙不迭的站起身。一个鞋盒递到了她的手边,正是今晚上调换的那双鞋。

“衣服不必太贵,但鞋子一定要最好的。”

霍易霆的声音在她头顶低沉响起,平平淡淡仿佛没什么情愫,但江绿汀却听到了一种隐晦到几乎无法觉察的关切。

她接过鞋子,霍易霆越过她身边,先行一步,走向大宅。

望着夜色中的颀长而清冷的身影,她忽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赔给他的那双鞋子,未必是他没看上,而是不想要她赔,所以故意换成了一双女鞋还给她。

这只是她的猜测和某种直觉,她无法求证。依照霍易霆的脾气,必定不会说,而且还会显得她自作多情。

她拿着鞋盒上了楼,脱了脚上一百块钱三双的降价鞋子,再次试了试这双贵的要死的新鞋。

贵有贵的道理,且不说款式如何,穿到脚上真的是轻便舒服到无法形容。

在店里她只顾着心疼钱,只管气恼霍易霆的挑剔和难侍候,未曾仔细感受这双鞋子的舒适度。此刻,她才觉得这双鞋子真的很舒服,也很好看。

“衣服不必太贵,鞋子一定要最好的。”

耳边响起霍易霆的话,她看着脚上的鞋子,若有所思:只有鞋子舒服,才能走得更远。

傅明琮对她来说,如同王子,她奋力穿进水晶鞋走近他,最终还是磨疼了脚跟,主动放弃。

因为想起了傅明琮,她打开电脑,登陆了一个废弃许久的小号。

她一开始在网上写故事,纯属是因为个人的喜好,完全没想过名利和金钱。写的都是短篇童话,没什么人看。后来,兰洲看病花钱如流水,她舍弃了最开始的笔名,放弃了写童话,换了笔名重新开始写比较受欢迎的热题材,把码字当成一份兼职工作。

《千山万水》是用这个小号写的唯一一篇长篇故事,也是唯一一篇坑掉的故事。写的是她和傅明琮之间的故事。

她当时想要把这篇文章作为一份特别的礼物送给他。然而,还没等她写到结尾,她和他之间已经结束。这篇文章就此搁笔。

时隔两年,再看到这篇文章,江绿汀整个人都呆住了。

早已荒芜的《千山万水》下面,突然出现了一条新的留言。

“没有结束,就没有开始。”

留言者的名字是502。

☆、第14章

留言的日期很近,就是昨天。江绿汀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打了头,震得耳膜嗡嗡作响,脑子一片混乱不堪。

看童话的读者本来很少,最初的笔名放弃之后,那些童话故事基本上就被淹没在滔滔文海之中。小号早已荒芜。只有她自己偶尔还来看一看。

无人问津的旧文下面,如果出现一条普通的留言,她或许也没什么触动,没什么稀奇,为什么留言者的名字是502?

江绿汀无法将这个人归之为普通的读者,又机缘巧合取了个502的名字。

因为这篇小说刚刚好写的是她和傅明琮,502是她送给傅明琮的小狗。除了她和傅明琮,还有谁知道这些?502这个数字对她来说,意义太特殊。